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拼音:bān注音:ㄅㄢ异字体: 𠚼

部首: 攵部部外笔画:4画总笔画:8画 繁体部首:攴部康熙字典:攽(8画)

五笔:WVTY仓颉:CHOK郑码:OYMO四角:65535规范编号:6741

统一码:653D汉字结构:左右结构五行属性:

笔顺:ノ丶フノノ一ノ丶

民俗参考

汉字是否常用: -汉字五行:水属性

字形结构

汉字部件构造 :八刀攵首尾分解查字 :分攵(fenwen)

笔顺编号:34533134

笔顺:ノ丶フノノ一ノ丶

笔顺读写:撇捺折撇撇横撇捺

攽编码/UNICODE

攽字UNICODE编码U+653D,二进制: 0110010100111101,十进制: 25917,HEX编码:E694BD,UTF-8: E6 94 BD

基本字义

bān(ㄅㄢ)

(一)、分。

(二)、古同“颁”,发布:“命攽而孝闻死矣。”

基本词义

bān

〈动〉

(一)、 (会意。从攴、从分,分亦声。本义:分发)

(二)、 同本义 [divide]

攽,分也。——《说文》

乃惟孺子攽。——《书·洛诰》

(三)、 颁布 [promulgate;issue]

经传皆以颁以班为之。——朱骏声《说文通训定声》

康熙字典

攽【 卯集下 】【 攴部 】康熙筆画: 8画 部外筆画: 4画

《唐韻》布還切《集韻》逋還切,𠀤音班。《說文》分也。《書·洛誥》乃惟孺子,頒朕不暇。○按書古文,訓頒作攽。

《廣韻》府巾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悲巾切,𠀤音彬。義同。

《博雅》攽,減也。

《類篇》气分也。亦作𠚼。《說文》从攴作攽。攽字原从攴作。

说文解字/注解说明

攽【 卷三 】【 攴部 】

分也。从攴分聲。《周書》曰:“乃惟孺子攽。”亦讀與彬同。布還切

(攽)分也。从攴。分聲。此形聲包會意。周書曰。乃惟孺子攽。雒誥文。今尙書作頒。葢孔安國以今文字易之。周禮亦作頒。當是攽爲正字。頒爲假借字。鄭司農云。頒讀爲班布之班。據許所偁古文則當云頒當爲攽。不爾者漢時攽字不行也。馬注尙書。頒猶分也。云猶者、頒訓大。大則必分。非可徑訓分也。故云猶。讀與虨同。分聲彬聲本皆在十三部。徐仙民於周禮頒音墳、於書音甫云反是也。音轉入十四部。布還切。

音韵参考

[ 广 韵 ]:府巾切,上平17眞,bīn,臻開三平眞B幫
[ 国 语 ]:bān,bīn
[ 粤 语 ]:baan1

方言

⊙ 客家话:[海陆丰腔] ban1 bin1 [客英字典] ban1 bin1 [台湾四县腔] ban1 bin1 [客语拼音字汇] ban1

⊙ 粤语:baan1 ban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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